最近,国内外音乐行业对于短视频平台的收入分配情况似乎都不太满意。 在国内,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版权监管周刊”联合举办的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的版权保护研讨会上,音集协公开了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的版权费标准草案。 这个草案规定:泛娱乐直播(不含K歌)100元/直播间/年;泛娱乐直播(含K歌)300元/直播间/年;电商直播间10000元/直播间/年。尽管这个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尚待讨论,但至少意味着音乐行业将新增一项颇具规模的版税收入流。 这个草案的法律依据是去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根据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网络直播属于广播行为,如果直播中使用了录音制品,平台或主播应按照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现实依据则来自于直播行业在大量使用音乐的情况下,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据统计,2021年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7.03亿人,其中仅秀场直播市场规模就达719亿元。 然而,在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已成为常态的情况下,词曲作者、音乐录音制作者并没有从中收到合理的报酬,被排除在利益蛋糕的分配之外。而据预测,如果实现直播间全面付费,整个直播行业预估将给音乐权利人带来22亿元的版权收入。 尽管音乐录音制作者普遍认为此标准单价较低、简单易行,使用者负担很轻,但在半年的时间里,音集协和中国音数协先后与直播平台代表进行了三次费率的协商,但平台方对收费标准草案存在很大分歧,目前进展依然迟滞。为了尽快让权利人实现合法权益,音集协已经开始寻求通过诉讼立案和仲裁等途径解决费率问题。 在国外,国外行业媒体MBW的创始人Tim Ingham在播客中讲述了三位资深从业者关于未来音乐业务的担忧:TikTok目前不像Spotify、Apple Music或YouTube那样向唱片公司和艺术家付款。为了表明这个担忧不是空穴来风,Ingham特意强调了三位业内人士的身份:其中一位来自三大唱片,另外两位音乐发行公司、音乐服务公司,相当于汇集了来自音乐版权生态系统不同环节的行业思考。 在音乐产业中,版权合作模式的选择对于艺术家和音乐公司来说至关重要。目前,TikTok与音乐公司合作的方式主要是“买断模式”,即以一定时期内的授权获得预付款,而一旦这些所谓的“买断”支票存入银行,就等于授予TikTok在约定期限内使用这些音乐的免费许可。 这种合作模式的好处是唱片公司、版权方能够获得一笔不错的预付,对于TikTok等短视频平台来说,一定时期内的成本是固定的,与收入规模无关。然而,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风险。如果TikTok的用户数量或使用量突然增加,可能会对音乐公司的收入产生负面影响。此外,一旦这些所谓的“买断”支票存入银行,就等于授予TikTok在约定期限内使用这些音乐的免费许可。无论TikTok用户如何使用这些音乐,使用它创建了多少视频,这些视频被TikTok用户播放了多少次……所有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 当然,这个合作模式的好处是唱片公司、版权方能够获得一笔不错的预付,对于TikTok等短视频平台来说,一定时期内的成本是固定的,与收入规模无关。而YouTube与版权方采用的就是另一种版权合作:分成模式。基于YouTube 的Content ID系统,它可以识别用户生成的包含音乐的内容视频,每次播放一首歌曲——并且该播放从广告或付费订阅用户那里获得收益——所产生的收益的商定部分会返还给版权所有者。 在“分成模式”下,平台上的音乐使用量直接与收入挂钩,无论是观看、评论、分享还是创作、翻唱和混音,都为音乐版权所有者提供了参与视频货币化的机会。也就是说,YouTube赚的钱越多,分配给音乐产业的钱也就越多,而且这些钱的增长是成比例的。在理想状态下,这两种分配模式都无所谓孰优孰劣,毕竟你不能“既要又要”,有舍有得而已。但随着TikTok的爆炸式增长,一些行业从业者对“买断模式”的担忧越来越多。MBW创始人Tim Ingham说:“当谈到音乐与科技、媒体巨头的关系时,音乐行业越来越担心将重蹈覆辙。你应该猜到了——在未向艺术家支付他们应得收入的情况下,建立以艺人为基础的业务。”其他几位资深音乐行业从业者也提到,他们担忧TikTok很快会变得过大、过强,以至于无法迫使其达成收入分成协议(即分成模式)。“而上一次让唱片公司碰到这样规模和实力的公司导致失控的是MTV。”音乐行业的担忧,除了TikTok的尾大不掉,更直接与TikTok、YouTube的竞合关系有关。 TikTok在2021年创造了40亿美元的收入,其中大部分来自广告。到了2022年,eMarketer预测TikTok每年将产生120亿美元的收入,主要来自广告。今年2月,TikTok宣布将其视频长度从原来的15秒、30秒,最大长度扩大到10分钟,与YouTube形成了直接竞争。为了压制TikTok在短视频领域的扩展,YouTube也推出了短视频产品YouTube Shorts。两者在产品功能上越来越接近,竞争也越来越白热化。 根据App Annie的数据,2021年夏天,美国地区TikTok用户每月在该平台上观看的内容超过24小时,而YouTube用户每月接近22小时。根据data.ai通过彭博社提供的数据,现在美国的TikTok用户平均每月花费28.7小时,同比去年同期增加了大约6小时,远超第二名Facebook的15.5小时。 随着全球移动互联网增长变缓,用户的上网总时长也相对平稳,TikTok的迅猛增长必然会抢夺YouTube的用户和业务,尤其是广告收入。那么,TikTok又向音乐行业付了多少钱?可以参考高盛的报告做一个估算。在一周发布的最新版《Music In The Air》报告显示,2021年,“新兴平台”为录制音乐业务贡献了所有广告支持流媒体收入的30%,而TikTok仅仅只贡献了“新兴平台”收入中的13%。根据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的数据,可知2021年所有广告支持的流媒体收入为46亿美元。那么,“新兴平台”贡献的30%产值为13.8亿美元,其中来自TikTok贡献的13%,约为1.79亿美元。与TikTok的1.79亿美元形成对比的是,YouTube在去年6月宣称去年一共为音乐人、词曲作者、版权方支付了40多亿美元,Spotify支付给音乐行业的版税为50亿美元。长此以往,TikTok的持续扩张很可能会挤压YouTube的市场份额,也就是意味着YouTube付给音乐行业的收入将减少,而TikTok的买断费用波动不太可能很大。也就是说,音乐行业来自视频渠道的总收入增长会减缓,甚至负增长。眼见蛋糕越分越小,音乐行业可能也不会答应。那么,有没有可能重新与TikTok等平台重新订立分配规则呢? 根据Tim Ingham的消息来源,TikTok确实考虑过与音乐公司的合作,但最终在三大唱片公司达成巨额“买断”许可协议后,其他音乐公司不得不跟进。对此,TikTok全球音乐主管Ole Obermann回应称:“我们从一开始就想向版权方付费,组建了一个团队来实施这一策略。我们对能够为行业带来新的、不断增长的收入流,以及成为所有类型艺术家的强大营销和宣传平台感到自豪。我们为使用TikTok获得成功的新老艺术家感到高兴,并与粉丝建立了联系,为他们开启了职业生涯。” Ole Obermann进一步指出,TikTok不仅是一款短视频服务,还是一个强大的音乐宣传工具。它不是流媒体平台,也不提供订阅模式,而是通过滚动方式获得授权许可。随着平台上音乐互动方式的发展,其商业模式也将进化。他强调,TikTok是推广平台,而不是消费平台,这是双方谈判达成“买断模式”的核心逻辑。 尽管这套说辞看似无懈可击,但现实中,字节跳动已经分别在国外、国内两个市场推出了自己的音乐流媒体服务:Resso和汽水音乐,将自己的领地从推广延伸到了消费领域。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自2020年上线以来,仅在巴西、印度和印度尼西亚提供服务的音乐流媒体服务Resso已拥有超过4000万月活用户。根据研究公司报告,Resso在去年前10个月的下载量为8470万次,高于正式推出时2020年全年的3650万次,保持较高增速。 不难预测,有了在新兴市场的成功经验,未来Resso不可避免地会在英国、欧洲、美国等更多市场推出。汽水音乐也将基于抖音的协同优势,进一步向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网易云音乐抢份额。而抖音与汽水音乐、TikTok与Resso的业务组合,再加上字节跳动在从内容生产、音乐宣发到版权代理发行等基础设施层面的布局,无疑是影响未来几年音乐格局的最大变量。(旧文回顾) 随着网络直播音乐使用付费在中国音乐市场的推动下,国外同行可能会对曾经的盗版重灾区感到惊叹,因为它已经走在了时代的前沿。正如实体唱片向MP3、流媒体的转变一样,每一次新兴媒介的崛起都有可能带来全新的生产关系和盈利模式。在流媒体、短视频与版权方的博弈中,谁会最终占据市场的主导权,这还有待观察。 Ole Obermann 的回应也显示出灵活性,他没有把话说死,表示随着平台上音乐互动的发展,他们的商业模式也会进化。然而,在与TikTok的下一轮版权谈判中,新的合作模式能否达成,将取决于三大唱片、Merlin等行业巨头是否足够团结坚定。 有趣的是,如果国外同行知道中国音乐市场正在推动网络直播音乐使用付费,他们可能会感叹于曾经的盗版重灾区,如今已经走在了时代的潮头。正如从实体唱片向MP3、流媒体的转变一样,每一次新兴媒介的崛起都可能带来全新的生产关系和盈利模式。在流媒体、短视频与版权方的博弈中,谁会最终占据市场的主导权,可以让我们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