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作为当前最热门的短视频平台之一,其巨大的流量吸引了无数品牌的关注。那么,品牌如何在抖音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呢?本文作者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工作前六年的时间里,我一直专注于2B的产品运营。然而,去年我开始转型为商业化销售运营,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也是我能力得到极大提升的一年。在此过程中,我对商业化产品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业务思考,希望能与大家分享。 首先,我们需要从抽象的概念出发,以「效率与体验」为例。网络上有很多企业家分享他们的商业哲学、组织理念和竞争准则,这些都是非常有价值的内容。然而,将这些抽象的内容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往往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实践。 以「效率与体验」为主题,我们可以深入理解这两个概念。企业到底是追求效率还是体验?这个问题在老板们眼中往往是哲学般的存在。他们可能会强调客户第一、股东第三的理念,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追求两者的平衡。相反,他们需要在效率和体验之间做出取舍,以实现商业上的成功。 以抖音为例,如果每刷10条视频有7条是广告,即使短期内抖音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效率),但用户体验将受到严重影响,伴随高的流失率(体验)。因此,产品加速商业化的过程就需要化解这两者难以兼顾的困难局面。 「体验与效率」之所以要取舍,是因为两者站在了不同的视角。用户关注体验,当然是广告越少越好;而抖音关注变现效率,当然是广告越精准并且越多越好。体验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在搜索引擎时代体现为李彦宏的搜索引擎三定律:相关性定律、人气质量定律和自信心定律。到了短视频场景下,抖音等新兴广告媒体的解决方案仍然沿用了李彦宏的理论:根据相关性和兴趣推荐广告,广告售卖以平台收益为主要的优化目标。 总之,在商业化产品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从抽象的概念出发,通过具体的案例来深入理解。同时,我们也需要在效率和体验之间做出合理的取舍,以实现商业上的成功。 在2020年,抖音通过广告赚取了超过1000亿的收入。我们观看美女的短视频时,抖音通过我们获得了巨额的广告费,这让我们对未来充满希望。 然而,广告对用户活跃度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限制广告的数量,抖音将广告加载率控制在12%~14%之间,即用户每100次滑动平均看到12~14条广告。 根据公式:广告收入=DAU(每日活跃用户数)*人均视频浏览次数*Ad load(广告加载率)*eCPM(平台展示千次广告的收入)/1000,如果抖音想要从1000亿增长到2000亿,需要依赖更大的总用户时长或者更高的eCPM。 实现这两个目标,关键在于持续优化内容分发和广告分发的能力。尽管两者都是分发,但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 内容分发的本质是【个性化推荐(推荐系统)】,它的目标是用户体验。基于大量历史数据尝试推荐用户最感兴趣的内容,包括广告。其中,用户体验的正向行为有“完播、点赞、评论、关注、分享、下载、打赏”等。 而广告分发的本质是【计算广告】,它是一项业务。个性化推荐只是计算广告的一个环节,一个完整的广告系统还需要其他很多重要的技术组件。 个性化推荐的核心目标是用户体验。基于大量历史数据尝试推荐用户最感兴趣的内容,包括广告。其中,用户体验的正向行为有“完播、点赞、评论、关注、分享、下载、打赏”等。 抖音每日活跃6亿+用户,每个人刷出来的视频排序大概率都是不一样的,这与用户偏好、属性、实时热点都有关系。从每个独立用户视角所看到的视频排序,一般都会经历【内容召回→内容粗排→内容精排】的过程,利用协同过滤、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算法/策略来确保推荐的精准度。 由于平台不可能直接把数千万条视频、直播与用户的兴趣进行匹配、排序,所以先通过多种策略做内容召回(比如:兴趣标签、相似用户、热门内容等),再进行内容排序。谷歌DNN模型的目标就是在给定YouTube用户历史行为与上下文的情况下,学习 user embedding 向量u,作为输入送到 Softmax分类器,用以生成初步候选集作为视频的召回结果。 谷歌论文《Deep Neural Networks for YouTube Recommendations》 在YouTube推荐系统召回完成后,内容排序算法多种多样,这里就不一一展开了,因为我自己对它们也不太了解。然而,老板的那句“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其实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最终,服务器向用户手机返回了经过精心排序的视频,用户依次浏览,他们的点赞、评论和观看时长等行为将被记录下来,这些数据将用于未来模型的训练,以提升预测的准确性。海量的兴趣数据经过训练不断反哺到内容推荐与广告业务中,呈现出飞轮式增长。
- 计算广告如何更「高效」 计算广告作为一项核心业务,其目标在于「平衡」用户、平台和广告主三者的利益:
- 平台利益:通过最大化千次广告展示收益(eCPM),即单位流量售价最高,来提高变现效率。例如,如果抖音Q2平均每1000次广告展示获得的广告费是40元,环比Q1上涨了10元,说明Q2的变现效率提高了。
- 广告主利益:通过最大化ROI,即收益/CPM,这里的“收益”指的是广告主支付的广告费带来的收益水平。例如,阿里在抖音投放1000次广告需要支付20元,平均可以获取1个新用户,而一个用户一年只能为阿里带来10元的综合收益(ROI=0.5),那么20元的广告费就不够划算。
- 用户利益:尽量减少广告的曝光,即使看到也是看自己感兴趣的内容。 我们模拟一轮简化的广告分发场景:“用户看了广告主A和C的素材后都没有点击,而用户B不仅点击了广告主B的素材,并且注册成为B产品的客户。”在这一轮广告展示中,广告主A和C根据广告展示次数向平台付费(CPM),但他们获得的客户利益没有得到满足,长期下来会导致广告主停止投放。因此,为了满足客户的投放目标(如合理的获客成本),需要提高广告的点击率(CTR)和转化率(CVR),这又回到了个性化推荐在计算广告中的应用,尽可能匹配用户感兴趣的广告。例如,给饭圈粉丝推荐偶像代言的产品。 如何持续改善广告点击率(CTR)和转化率(CVR)呢? 以京东的广告排序模型为例,用户在搜索商品的场景下,广告点击的概率(CTR)可以描述为依赖于四个不同类型输入的函数:
- Query:描述用户搜索意图。
- user(用户侧特征):描述用户的兴趣、偏好。
- item(商品侧特征):描述这个商品是否优质。 Context: 描述用户搜索时属于怎样的场景,是上班的时候搜的还是周末搜的,此时是否有活动。 通过构建特征工程并确定目标函数(贪心算法(局部最优)/长期回报),利用Online-Learning大量数据训练后得到CTR优化结果。 在推送1次广告时,平台到底从海量的广告主中推哪一个,核心考量因素是eCPM(平台每千次展示的收入) = 预估点击率(p-CTR) * 预估转化率(p-CVR)* 预估出价(p-Bid)。根据每个广告的eCPM进行排序,选出值最大的那个进行展示,如果涉及i个不同的客户则,取所有客户∑eCPM求和最大化的解。 从产品实现的角度,平台在广告排序时需要前置预估点击率(p-CTR)、转化率(p-CVR)和出价(p-Bid),所以预估准确度决定了最终平台的收益是否真的能实现最大化。 预估点击率(p-CTR)与转化率(p-CTR)很好理解,就是广告实际下发前,平台并不知道推给用户后有多少人会点击、转化,只能用模型估算,广告下发后再基于实际数据返回模型学习,不断提高预估准确度。 预估出价(p-Bid)主要是因为广告平台通常采用GSP(广义第二价格)模式,即:广告被展示后,广告主所需支付的价格并非自己出具的价格,而是为下一位出价者的价格+Δ(字节为0.01元)。这里就涉及到广告系统需要预估最终的bid price,并在产生实际值后带回模型进行学习。 字节跳动巨量引擎oCPM的GSP计费介绍 直观感受,采用GSP(第二价格)计费增加了系统预估的参数量(p-Bid),会让预估变得更难,为什么不直接使用广告竞得者的出价(第一价格)? 这里主要考虑了使用“第一价格”带来的出价波动问题,如果广告竞得者支付他的竞价价格,则广告主为了获得展现,他会不断提高价格,在获得广告展现后,他又会开始不断减少出价以降低成本,这个博弈过程,容易使得出价不稳定,影响eCPM的预估准确度。谷歌2002年开始将GSP引入搜索引擎,并成为主流的在线广告计费模式。
- 字节跳动的天花板与挑战 毫无疑问,字节跳动已经成为比肩阿里、腾讯的顶级互联网企业,单纯从商业化的角度,它的想象力也是独角兽里最大的。 2020年中美主要的互联网企业里: 阿里、Amazon为代表的电商公司,广告是重要的收入来源,尤其阿里依靠电商广告成为中国第一大在线广告媒体,年收入超过2000亿+。【简称「电商广告」】 Google和Facebook的主要收入都来自于广告业务,年收入在800~1500亿美金之间。他们的广告主要是将流量引导到APP、网站等广告主,用户在点击广告后进入广告主的产品体系,成为其用户;后续的付费、活跃数据就与Google、Facebook无关了。这种广告模式被称为「非电商广告」。 而电商广告和非电商广告的主要区别在于“用户被广告转化后,核心数据是否留在广告平台”。包括在广告主侧的行为数据、付费数据、偏好数据等等。例如,天猫在Skechers旗舰店投放“运动鞋”的搜索词广告,其投放目标ROI=用户的成交金额(GMV)*利润率/广告成本。当用户被搜索广告影响进入Skechers店铺,并发生了关注店铺、购买商品(GMV)等行为时,相关数据均被天猫APP记录,广告全流程实现了数据闭环,阿里可以利用这些数据更高效地优化模型,提高商家的变现效率。 而非电商广告,例如Facebook推广游戏【皇室战争】,其投放目标ROI=用户在皇室战争的付费金额/广告成本。但当用户下载皇室战争APP之后,其注册、付费行为Facebook是无法掌握的,只能通过与Facebook的回传机制(oCPM)让广告主告诉平台谁注册了、谁的付费水平更高,平台基于回传数据进行模型学习,持续优化广告主的ROI。 字节跳动巨量引擎APP转化回传对接方案考虑到用户付费很可能是长周期的行为,并且回传模式难以监测更多维的用户特征,使得非电商广告受制于数据隔离问题,很难像电商广告系统那样实时+全量化地将用户转化数据用于广告系统的训练,有效提高电商广告主的ROI。但字节跳动强就强在,同时兼具了【电商广告】与【非电商广告】两大业务(内容+电商),这在过去所有中美互联网巨头里都是没有过的。抖音非电商广告年收入已经做到了1000~2000亿;而抖音电商2021年GMV目标是1万亿,按3%的货币化率计算,电商广告有机会做到300亿以上。随着直播带货大趋势的推动,未来抖音电商还有成倍的增长空间,字节跳动的商业化天花板远没有见顶。 当然,字节也在面对很多新的挑战。在过往的电商广告、Feeds广告都是向用户推送「广告素材(视频、图文)」,广告主可以使用大量差异化的素材/投放人群做AB测试,找到最优人群和素材。但直播电商的实时性很强,罗永浩周日18:00~21:00点直播,广告系统也只能调度相关时段的流量,并且直播过程也是难以预测的,这也给广告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9月24日抖音电商在杭州举办了2021抖音电商达人峰会 二、「流量产权」的博弈场 有些观点认为,电商平台做大后拥有了对合作商户收费的权力,这是一种“征税权”。在反垄断的大背景下,赋予“征税”标签更有利于突出平台的强势与商户的弱势。 但冷静下来思考,天猫作为线上的万达广场,其向商户收费(包括:店铺租金、广告费)的前提是天猫能够为商户带来持续的生意。为此平台也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包括在物流端做重(菜鸟网络)保障用户的购买体验,提供丰富的金融服务(蚂蚁金服+网商银行)支持小微商家经营。 阿里每年还要去外部媒体采买流量以支撑更大的交易规模,2020年在抖音阿里就花了200亿的广告费,这些努力的目的则是构建平台流量的持续性和竞争力,这和万达付出高价抢拍市中心的土地资源是一个道理。 相比于“征税”的强制性,电商平台投入大量资本为建设更有商业价值的经营环境,并向商户收取的租金、广告费的行为,可以视作【流量产权】(主要是经营权)的商业变现。 谈到产权,意味着经营权、收入分配权、使用权与转让权。它的威力我们并不陌生,1979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一份“生死状”,开启了包产到户的农村改革序幕(即:生产者获得经营权),包产到户后第1年的产量就相当于实行人民公社25年产量的总和。 该“生死状”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小岗村农田的经营权价值由产量决定,四十年后虚拟世界的【流量产权】,它的价值又由什么决定呢?回到天猫的例子,归根结底还是由商户在这里的变现能力决定的。如果天猫如同城郊荒野的老旧小区底商一般,商户们不会沉迷在“淘宝直通车”的氪金游戏里。 脱离电商语境,我们把本文前半部分提到的【广告业务】与【短视频/直播业务】联系在一起,抖音就像一个线上的旅游度假区,这里有好看的妹子表演节目,也有跳伞、赶海、自驾等项目,也有不断扩建的大型购物商场(抖音电商),6亿用户每天都愿意来这里娱乐消遣,这里的广告位自然有人愿意买单。 在B站,一个典型的社区模式以【关注关系】为核心,用户们通过关注自己喜爱的UP主来建立连接。这种关系促使UP主持续创作优质内容,吸引并保持一群忠实粉丝,从而获得稳定的流量和广告收入。在这个过程中,【流量产权】成为KOL(关键意见领袖)的核心资产。 然而,未来某一天,如果B站为了变现而急于采取强制插入广告的策略,这可能会导致流量控制权的转移。在这种压力下,即使KOL与粉丝之间建立了强连接,但流量的所有权仍然可能被平台所掌控。 当平台开始加速商业化时,【流量产权】的博弈过程随之展开。一个健康的内容平台能够支持创作者在规则约束下良好发展,这样的平台在博弈中将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例如,迪士尼乐园中的烤串销售者会遵守园区的抽佣规则,因为这是他们生存的基础。 但如果平台过度关注变现,可能会稀释内容质量和用户体验。长期依赖医疗广告的百度,虽然找到了“个性化推荐”的良药,却因无法无节制地提高广告加载率而饱受批评。抖音虽然在广告分发领域取得了进展,但电商内容的激增和娱乐内容占比的下降也让消费者感到负担加重。尽管算法可以根据不同用户对商业内容忍耐度的差异调整内容比例,但最终可能导致消费者被系统困住,成为欲望的囚徒。 总体而言,在未来的日子里,「体验与效率」仍将是一个难以实现但又必须追求的目标。相信市场经济的力量终将推动商业活动走向更有效率的现实。就像我每天在抖音只花1小时观看「井川里予纯欲天花板舞蹈」,字节跳动就能赚取2000亿的收入,我们也都将迎来光明的未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