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在线旅游领域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各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广泛公开征集旅游行业非法网络招徕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线索范围 本次主要征集通过网络进行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二)虚假网络宣传。在网络发布的旅游广告、行程介绍、图片视频中,对景点内容、住宿标准、费用包含、服务提供商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描述,误导游客。 (三)网络“不合理低价游”。在网络上以明显低于合理成本的价格招徕游客(如“超低价拼车”“免费游诱骗购物”),其经营模式涉嫌通过安排购物、自费项目等获取回扣。 (四)网络诱骗转团。通过网络招徕游客后,在未征得游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游客转交给其他旅行社或组织接待,导致服务标准下降、行程变更甚至出现强迫消费的情况。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时请提供涉事网络账号名称、链接、截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线索。 (二)举报人须遵守法律法规,如实提供真实、客观、详实的违法违规线索及事实依据,对举报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对捏造事实、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法律后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第九十五条,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也将依法严惩。特别指出,非法组织“无人区穿越”等高风险活动,不仅面临严厉行政处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组织者还将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请广大游客务必选择在正规平台预订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产品,警惕个人或无证机构发布的网络招徕信息,保护自身安全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