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图虫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作者丨张雅婷, 实习生张晓凤 编辑丨曹金良 因“王者荣耀小棉花”等多个用户在抖音发布大量《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腾讯以抖音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抖音诉至法院,并索赔520万元。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抖音”)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抖音赔偿腾讯共60万元。 法院认为,《王者荣耀》游戏的连续动态画面属于类电作品,腾讯对其享有著作权。抖音在腾讯多次投诉后未将平台上相关侵权视频删除,未充分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构成帮助侵权。由于该行为涉及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交叉问题,法院未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腾讯进行额外保护,抖音未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于上述判决,抖音官方账号8月9日下午回应称,已经提起上诉。 涉案游戏《王者荣耀》由腾讯开发,是一款多人在线竞技类游戏(MOBA),该类游戏由玩家选择角色后组成两队在地图上相互竞争。游戏一经发布颇受市场欢迎,成为现象级手游。 在腾讯同时经营的“企鹅电竞”、“微视”APP上,分别开设了《王者荣耀》“视频”专区和“游戏”频道,用户在该专区和频道内可以发布《王者荣耀》游戏视频。而诉讼的起因,就是这些游戏视频。 腾讯认为,抖音“王者荣耀小棉花”等用户发布的《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均未经授权,属于侵权短视频,且抖音为了吸引流量,放任、帮助用户传播侵权短视频,甚至接到原告的侵权告知函后拒绝删除,应向腾讯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同时,腾讯认为抖音明知其平台上的《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未经授权,但为利用游戏知名度吸引用户和流量获取商业利益,侵占腾讯《王者荣耀》游戏视频市场份额,构成不正当竞争。 抖音则辩称,腾讯仅提供游戏场景、素材、元素,其间的动态画面由玩家操作形成。游戏并非是平台上的主要品类,视频数量占比不多,平台不会从单个用户上传的视频中获得广告收益。 在分析抖音是否构成帮助侵权的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游戏连续动态画面的法律地位。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类电作品指的是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而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正是这样一种由文字、图片、声音等元素组合而成的,能够通过技术设备进行复制和传播的动态画面。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定,《王者荣耀》游戏中的连续动态画面构成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类电作品。这一认定基于几个关键因素:首先,游戏呈现出来的是连续的动态画面,体现了诸多设计元素的有机组合,具备独创性;其次,游戏画面是由文字、图片、声音等元素组合而成的连续动态画面,能够通过技术设备以有形形式复制,并可借助计算机等数字播放硬件设备予以传播;最后,玩家对于游戏画面的贡献主要是将事先设定的画面予以呈现,设备所呈现出来的动态画面并非由玩家创作,玩家亦不会在设定规则及素材之外创作出新的游戏画面。 此外,法院还认为,游戏连续动态画面系基于游戏开发者的创作而形成,其著作权应当归属于游戏软件及游戏资源库的创作者,也就是腾讯公司。因此,关于被诉游戏视频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法院认为是否构成侵权,应审查用户所上传的游戏视频是否全部或部分包含了《王者荣耀》连续动态画面的内容。至于被诉游戏视频本身是否在游戏动态画面之外添附了视频制作者的创作性劳动、是否构成新的作品,并不影响侵权与否的认定。 综上所述,抖音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并不构成帮助侵权。尽管涉案视频系用户自行上传发布,但抖音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存在分工合作或利益共享关系,不构成共同侵权。同时,由于游戏连续动态画面已经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类电作品,因此即使腾讯也是游戏视频的权利人之一,游戏玩家制作和传播游戏视频的行为,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从而不构成侵权。
根据提供的内容,以下是对内容进行重构并保持段落结构的版本:
法院判决:抖音构成帮助侵权 一、案件背景与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了腾讯公司诉抖音平台侵犯著作权案。原告腾讯指控被告抖音在用户上传的新作品中包含其游戏动态画面,构成侵权视频,未经许可传播则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同时,法院驳回了抖音提出的玩家合理使用的抗辩。 二、案件分析
- 著作权保护范围:涉案视频涉及《王者荣耀》游戏画面的900多个片段,几乎呈现游戏的全部内容。尽管单条视频时间较短,画面较少,但全部视频涉及到的游戏画面超过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 侵权认定:法院认为,抖音未履行“通知-删除”义务,客观上造成涉案用户持续上传侵权视频,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帮助侵权。
- 不正当竞争问题:法院认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提出不正当竞争指控并主张民事权利,应当满足三个基本构成要件:经营者之间具有竞争关系、被诉行为系属违法竞争行为、违法竞争行为对经营者造成损害。在该案中,双方存在直接竞争关系,但法院未支持腾讯对抖音的不正当竞争指控。
- 商业模式争议:对于抖音用户侵害了腾讯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法院认为该行为涉及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交叉问题,鉴于已认定该等行为构成对腾讯著作权的侵害,不再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额外的保护。
- 赔偿数额确定:最终,法院适用法定赔偿,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对经济损失赔偿数额予以酌定。 三、结论 法院最终判决抖音构成帮助侵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对抖音平台因未及时删除涉嫌侵权的《王者荣耀》游戏视频而引发的纠纷作出了判决。案件的核心在于涉案作品的性质、侵权行为的性质以及抖音的主观过错程度。 首先,涉案作品的性质是关键。涉案作品为知名游戏《王者荣耀》连续动态画面所形成的类电作品,其独创性较高,权利人为创作该作品投入的资金和智力成本也较大。因此,当抖音平台上出现大量未经授权的《王者荣耀》游戏视频时,这些视频很可能构成对原创作品的直接侵权。 其次,关于侵权行为的性质,抖音并非直接侵权者,而是作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其行为性质属于帮助侵权。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抖音可以完全免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删除”请求后,应当及时采取行动,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关于抖音的主观过错程度,法院认定抖音收到腾讯有效通知后,怠于行使其“通知-删除”义务,导致900余条侵权视频长时间存在。这种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构成了明显的主观过错。 综上所述,法院最终判决抖音赔偿腾讯经济损失50万元与合理维权开支10万元。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了抖音官方账号的回应,抖音认为用户对于《王者荣耀》相关游戏视频的形成具有独创性贡献,发布视频的游戏用户对相关视频享有著作权或至少构成合理使用,因此没有侵权。抖音已经提起了上诉。 本期编辑:刘巷 实习生:杨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