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发布了第四批网络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虚构使用商品或服务的效果、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茶叶、价格欺诈以及网络暴力行为。

  1. 云南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就擅自制作并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 云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商品时,未提供产品相关信息,却宣称具有特定效果,这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3. 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其抖音店铺销售的“冰岛母树普洱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构成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4. 昆明某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抖音平台通过夸大原价的方式促销,构成价格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5. 朱某某在抖音平台上发表带有威胁性质的言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并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东川区公安部门对朱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要求其立即删除视频,消除影响。 在网络空间,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近期,多起因发布不实信息而引起的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其中,有网民杨某某、李某、罗某某以及段某某因散布虚假信息被依法处理,具体如下:
  6. 网民杨某某在抖音平台发布了一条被“12123”处罚的截图,原因是他在女交警面前表白。经核实,该消息是杨某某为了吸引流量,通过软件嫁接拼凑“12123”APP违章处理已缴费界面在网上发布的。这一行为虚构事实扰乱了公共秩序。禄劝县公安部门已依法对杨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7. 网民李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则声称“帮人顶罪,仅限这个月500万,九月份枪毙”的视频。其内容为不实信息。盘龙区公安部门依法传唤李某,并对其制作并发布不实视频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李某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删除视频,消除影响。
  8. 网民罗某某在抖音发布了一则“晋城某冷库泡沫箱着火,里面有人,赶紧救火”的不实信息。经查,罗某某为博眼球,将其他地方看见的冷库着火视频下载,配以晋城冷库着火的文字发到自己账号上。这种行为涉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晋宁区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罗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删除文章,消除影响。
  9. 段某某在抖音平台使用特警图片做头像,发布多条民警日常工作的视频和图片吸引流量,将自己包装为警察人设,后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并在平台带货卖水果。经核实,段某某非警务工作人员,其发布相关不实信息给警务人员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段某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西山区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普法小课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等需要审查的广告时,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若标签、说明书与实际内容不符,不得上市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在销售或收购商品及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明码标价的原则。这意味着经营者必须在其商品和服务项目上明确标注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以及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此外,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向消费者加价出售商品,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然而,昆明市近期发布了一批网络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一名1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被刑事拘留。这一案例再次提醒我们,无论是实体商家还是网络平台,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这也表明了政府对于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和有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