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虫谷》案作出一审判决,抖音一方被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240余万元。据了解,作为具有极高知名度的热播节目,《云南虫谷》自2021年8月30日起在“腾讯视频”全网独家播出,该剧凭借精良的制作一经播出即获得巨大的人气热度,播出后仅8个小时播放量即破亿,累计播放近10亿次。 原告腾讯公司发现,《云南虫谷》在腾讯视频独播之后,抖音上存在大量该剧剪辑片段。于2021年9月22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抖音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万元。2022年4月因抖音仍在传播侵权内容,腾讯公司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索赔金额变更为9000万元。法院认为,微播视界对于其管理运营的“抖音”平台中的用户大量、密集实施地对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应知、明知,且未在合理期间内采取适当措施对平台侵权内容进行管控治理,其消极放任与侵权视频在“抖音”软件内的大量传播具有因果关系,故可以认定微播视界符合法律规定的帮助侵权行为。腾讯主张惩罚性赔偿法院未予支持。 在业内人士看来,过去一段时间,短视频侵权门槛低、成本低,权利人维权成本高、损害巨大,有时即便打官司胜诉,获得的赔偿额依然较低,行业普遍遭遇的“维权难”问题,难以形成有效的违法震慑效果,也不利于保护创作者的积极性。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表示,近年来短视频侵权泛滥,对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极大,各地法院均普遍加大了判赔力度,但就个案中究竟应当如何确定判赔额,是依据涉案作品的影响力、制作成本以及可参照的剧集许可费,尤其是被诉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侵权获利等因素综合确定的。查询判决书可见,涉案《云南虫谷》作品系根据著名小说《鬼吹灯》系列改编,其单集线上制作费达660余万元,总制作费达3.34亿元;而权利人在该作品上线之前分别于2021年8月28-30日发送了三次预警函,且自2021年8月30日-2022年3月16日,大约向被诉平台发送侵权警告函达108次,侵权链接达6299条。 西安中院在处理《云南虫谷》作品侵权案件时,充分考虑了涉案作品在热播期间因侵权行为遭受的重大损失,以及被诉平台因总侵权播放量高达5.71亿次而获得的广告收入等因素。最终,法院确定每集判赔额为200万元,16集共计3200万元,并加上维权的合理费用支出426931元。这一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且裁判说理详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卢海君认为,《云南虫谷》案件中抖音侵权情节严重,存在禁令做出后仍拒不删除侵权视频等恶劣情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多方因素作出判决赔偿金额合法合理。 此外,宋健补充道,随着视频平台竞争的加剧,不同案件中平台的原告身份或者被告身份随时可能发生转换,其利益诉求及立场也将同时随之转换。比如,天津三中院今年针对抖音起诉某视频平台侵害其平台上自媒体作者“老万带玩房车”制作的玩房车心得和体验短视频著作权一案作出判决,判令该平台赔偿抖音900万元人民币,彰显出对于短视频侵权,不仅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而且对于不同平台权利人的维权,均给予了一视同仁的保护。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南开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陈兵教授认为,为了更好地保护创新,必须依法依规加大对不法行为人的判赔力度,才能及时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助力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鉴于此,此次西安中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作出判决赔偿数额是合法且合理的,对于治理算法侵权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