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看来,谷歌的竞争对手是 Apple、Amazon、Facebook 和 Microsoft,而百度的竞争对手不过是奇虎 360、搜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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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迪 2015 年大学毕业,选择了去百度做电话销售。除了认为销售让人成长之外,BAT 三家之一的招牌也让他有归属感。
工作的标配是,每天要打至少 200 个电话,无数打鸡血的会议,一个月单休一次,随时可能因没有完成任务被顶头上司骂。但朱迪很快就适应了,他渐渐发现,做竞价排名推广,没那么难。
不久后,朱迪见的人多了,感觉非常好。他精心经营自己的朋友圈,和客户之间常有饭局。吃吃喝喝的时候,朱迪时常感慨:背靠大树,人脉自来!
但《南风窗》记者采访朱迪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百度这棵大树。他说,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竞价排名都被认为是一种自然的信息检索服务,但现如今,已令人嗤之以鼻,转折是 2016 年爆发的魏则西事件。
经历过陆奇的「改革」,百度似乎要一度远离竞价排名。那么,陆奇离开之后呢?
「非法所得服务费」
竞价排名这种商业模式,朱迪说用一个更合适的名称,叫「关键词广告」:广告商把广告按照关键词进行投放,搜索引擎在用户搜索相应关键词的时候,保证广告内容能有效达到目标客户。
2018 年 6 月 27 日,百度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这个案子和竞价排名有关。此前,一家名为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华进联合」)于 2015 年 7 月起诉百度公司。华进联合诉称,用自己企业名称作为关键词在百度进行搜索,点击排名第二位的搜索结果网站进入的,并非华进联合的网站,而是另外的同行业公司(下称「同行业公司」)。
对此,华进联合诉请主张,百度和同行业公司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的审判结果是,一审判决百度公司需要和同行业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审判决改判百度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收缴百度公司因经营该笔竞价排名推广业务收取的非法所得服务费 5600 元。
《南风窗》记者从百度公关部门了解到,在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没收违法所得」《决定书》后,百度公司已正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目前尚在法律程序中。
关于这起案例的细节,朱迪并不了解,但 5600 元的竞价排名推广业务服务费这个数字,对朱迪而言再熟悉不过。
曾经作为百度电话销售员的朱迪,每天与客户联系的内容就是询问是否要申请推广,5600 元就是他的目标。这个价目是客户 5000 元的预存推广费加上 600 元的服务费。收到钱后,朱迪和他同事就着手「申请账户、资料审核、进行推广」一整套运作程序。
之后,只要有人因为关键词生成的推广,进行了点击,百度就会根据关键词的出价,在账户预先充值里扣除相应的费用。尽管费用的算法较为复杂,例如关键词的原始出价为 10 元,要投放设备则出价为原始出价的 1.5 倍,而要再加上策略,则出价系数为 2 倍,最终出价就是 10x1.5x2=3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