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扬州查处的“某商贸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入选其中。5000元罚款为所有经营者敲响合规警钟!到底怎么回事?一起来看! 案例直击:“日常分享”实为烟草广告,罚! 2025年4月,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对某商贸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未开店的抖音账号上发布了多个含香烟图片的视频,配文标注“买整条送玉米粒”、“高端送礼佳品”、“专业销售烟草”等字样,看似是“日常分享”,实则是通过网络媒介直接推销烟草制品的商业广告活动。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构成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5年6月,高邮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相关违法广告已全部删除,执法人员还对企业开展了专项合规指导。 划重点!烟草广告“禁止清单”请收好 别以为只有“硬广”才算违法,这些隐性操作同样踩红线!所有商家、主播、自媒体达人务必牢记:

  1.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含电子烟)。
  2. 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3.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公益广告,变相宣传烟草制品。
  4. 禁止在迁址、招聘等启事中夹带烟草信息。
  5. 禁止利用网站、App、公众号、短视频、直播等平台发布烟草广告(包括链接、弹窗、植入等)。 小编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种草”也需守法!商家和自媒体从业者务必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宣传行为,共同维护清朗市场环境。 免责声明:文章版权属于原著作权人,若您认为此文不宜被收录供大家免费阅读,请给我们留言,我们收到通知后,会立即将您的作品从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