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电商平台为了维护抖音商家/达人/机构的合法权益,发布了最新抖音精选联盟推广费/服务费结算规则。如果各位也想要了解的话,那不妨一起来看看吧! 核心变化: 1、新增精选联盟站外推广规则 2、对原精选联盟站内规则表述做了可读性优化,具体规则并未发生变化。 第一章 概述 1、目的及依据 为明确精选联盟平台(域名:buyin.jinritemai.com,以下简称“平台”)、商家、达人及机构之间的费用结算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精选联盟”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及平台规则,特制定《精选联盟推广费结算说明》,旨在维护共同的平台环境和秩序。 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商家、达人、机构就境内商家的商品开展推广合作的相关事宜。 3、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对“平台规则体系”的有效补充。商家、达人、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平台协议等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平台规则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 第二章 推广费及服务费结算 1、精选联盟站内推广 精选联盟站内推广,即推广者通过抖音、抖音火山版、西瓜视频、今日头条、皮皮虾等平台关联公司运营的APP内向前述APP用户进行推广,且前述APP用户直接在前述APP中直接进行购买的情形。商家的商品通过精选联盟平台的推广者成交的,每笔订单商家需要向推广者支付一定比例的推广费(下文或称“佣金”)。商家参与团长(即机构的一种)招商活动成交的订单,除需要向推广者支付推广费外,还需要向团长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下文称“服务费”)。 1)结算公式 推广费=结算基数*费率-技术服务费 名词解释: 结算基数=实付金额 + 主播券金额 + 平台券金额 + 支付通道补贴 - 运费金额 费率:商家在后台自行设置。 技术服务费:推广者通过平台与商家达成推广合作,商家向推广者支付推广费时,推广者需要向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推广费*10% 团长服务费= 结算基数*费率-技术服务费 名词解释: 结算基数=实付金额 + 主播券金额 + 平台券金额 + 支付通道补贴 - 运费金额 费率:商家在后台自行设置。 技术服务费:团长通过平台与商家达成合作,向商家收取团长服务费时,需向平台支付一定比例的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计算方式为:服务费*10%。 结算条件:推广订单确认收货后15天,平台对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进行结算。扣除技术服务费后的可结算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自动进入可提现余额中。 结算周期: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的结算需在订单货款结算之后。若订单货款结算时间未超过15天,则在订单确认收货15天后结算;若超过15天,则顺延至订单货款结算后进行结算。 支付方式:技术服务费等支出会直接从推广者/团长的推广费/团长服务费中扣除,剩余的可结算金额自动进入可提现余额中。 其他说明:售后期内的订单发生退款时,已结算的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不再进行结算,已结算金额将从账户预留金中扣回。超过售后期的订单发生退款时,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正常结算。针对已结算的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平台有权根据达人/机构近期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结算情况,冻结近15天已结算推广费的5%作为账户预留金,用于日常售后退款后的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返还。仅支付定金的预售订单不计入可算订单数量、可结算佣金的统计,该笔订单成功支付尾款并完结后,按照定金支付日期和推广费费率或团长服务费费率计算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实付金额为定金与尾款的总和。根据小店平台规则不向商家结算货款的订单,亦不结算推广费、团长服务费。 精选联盟站外推广:商家商品通过精选联盟平台的推广者成交的订单,每笔订单需向推广者支付一定比例的推广费(佣金)。参与团长招商活动成交的订单,除需向推广者支付推广费外,还需向团长支付相应的服务费(服务费)。推广者在抖音APP外进行商品推广,用户因推广者推广进入抖音APP并完成商品购买,即视为精选联盟站外推广。结算公式为:推广费=结算基数*费率。名词解释:结算基数=实付金额 + 主播券金额 + 平台券金额 + 支付通道补贴 - 运费金额;费率由商家在后台自行设置。 技术服务费: 推广者通过平台与商家达成推广合作,商家向推广者支付推广费时,推广者需要向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推广费*10%。 2)结算条件 以下是有效推广订单的条件: 在站外进行商品推广,无推广计费跟踪时长,即用户必须通过站外推广渠道进入抖音APP并直接完成商品购买方可视为有效推广订单。 商品推广仅对所推广的商品进行佣金结算,若用户进入该商详页后,自主浏览了同店、跨店的其他商品,并完成购买,其他商品不结算佣金给该推广者。 用户通过站内商品推广渠道访问过某商品,在一定时间内又通过站外商品推广渠道回到该商品商详页面完成购买,该订单按照最后一次站内商品推广渠道的访问行为结算,即给站内推广者按规则结算佣金。若最后一次站内推广渠道的属于商家自卖(自卖,即抖音账号对其通过官方账号功能绑定的店铺的商品进行分享),本单佣金结算为0。 举例:小张通过抖音非自卖带货短视频点击浏览了其中商品,在一定时间内又通过某站外商品推广渠道进入该商品详情页并直接购买,本单佣金结算给该带货短视频的作者。 3)结算周期 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的结算需在订单货款结算之后,若订单货款结算时间未超过15天,则在订单在确认收货的15天后,平台将对推广费/团长服务费进行结算。若订单货款结算时间超过15天,则推广费/团长服务费结算日期顺延至订单货款结算之后,即订单货款结算后,平台将对推广费或团长服务费进行结算。 4)支付方式 技术服务费等支出会直接从推广者/团长的推广费/团长服务费中扣除,剩余的可结算金额自动进入可提现余额中。 第三章 附则 1)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商家/机构/达人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2)平台商家/达人/机构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