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网络直播活动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及合规警示 在数字化时代,网络直播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娱乐的重要途径。然而,网络直播活动中的广告内容却时常引发争议。近期,阿拉善盟发生了两起典型的违法广告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 案件一:阿拉善左旗某超市擅自在大众传播媒介抖音平台上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广告案。当事人于2024年2月通过在抖音平台上的“阿拉善9博士”账号发布了烟草广告。当事人对超市内烟草制品和烟草制品模型拍摄了24条烟草制品视频并发布至其抖音账号。视频中含有大量烟草制品的展示、特写和价格的介绍内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发布烟草制品广告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的规定,已构成擅自在大众传播媒介抖音平台上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并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5000.00元罚款。 案件二:当事人于2023年4月开始陆续建立7个产品销售群发布内容含有其所经营普通内衣产品具有治疗及预防疾病功效广告信息,并利用其经营场所摆放2本含有暗示傲雪棋产品具有预防和治疗各种疾病内容的宣传册,悬挂无法提供真实性印证资料2块“中国著名商标”和“质量检验·国家标准合格产品”的牌匾。当事人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通过在其经营场所放置宣传册和牌匾暗示及直接向顾客宣称其内衣产品具有治疗及预防疾病功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并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及虚假宣传行为,并对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9000元。 合规要求:
-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 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间营销人员开展网络直播营销宣传广告活动,应当坚持正确导向。
- 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表达发布广告内容。
- 网络直播活动中的广告对商品的一切信息,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重要领域发布广告须知: 在网络直播活动中发布广告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合规。同时,要注重广告内容的质量和效果,避免误导消费者或产生不良影响。此外,还应注意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得发布虚假 (一)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未经审查的广告不得发布,也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方式变相发布“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二)发布食品广告时,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容易使消费者混淆的食品与药品用语,不得虚构或夸大宣称其具有保健、养生等功效。 (三)发布金融投资类广告时,应当明确风险和责任承担,并作出合理提示或警示,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等作出保证性承诺。 (四)发布教育培训广告时,不得对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教育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五)发布农作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植养殖等广告时,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不得对经济效益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科研单位、用户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六)发布酒类广告时,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动作。不得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治疗疾病等功能,不得含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的内容。不得含有“特供”、“专供”、“内供”、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部队、解放军、战区等类似内容,不得含有“军酒”、“八一”、“国防”等特定含义字样或类似图案、拼音缩写、暗语。 (七)发布房地产广告时,房源信息应真实,不得包含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进行误导宣传。不得发布以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名义非法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的违法广告。 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 不得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
- 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 不得包含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
- 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
- 不得包含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损害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
- 不得无依据标注“婴幼儿专用”、“儿童专用”等标识进行差别化宣传和高价销售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 不得包含淫秽、色情、赌博教唆犯罪等内容。
- 不得包含低俗、庸俗、恶俗,以及各种“蹭热点”、“博眼球”,利用群众热议事件等作为炒作噱头进行商业宣传等内容。 (一)严禁通过网络直播渠道推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广告内容。 (二)禁止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推销处方药、烟草制品(包括电子烟)、声称能够完全或部分取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等国家法律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上进行广告宣传的商品和服务。 ☆ 来 源:广告监督管理科